【幼兒教養】各年齡層的訓練原則


幼兒教養,培養孩子自發的習慣

設定合理標準,從家長自我檢視、以身作則做起

良好的親子關係是任何教養的基礎,在平常的相處和理解下,才能夠知道如何幫助自己的孩子學習生活中的自我管理。對於學齡前的孩子,我們要從什麼時候開始訓練?又要如何協助孩子們學習自我管理呢?在這裡,主要提供給爸爸媽媽們一些大方向及重要的里程碑作為參考。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,找到適合他 / 她的方式最重要喔!

首先,兩歲以下的孩子,受限於各方面的發展都還未成熟,當孩子有狀況時,我們儘量先去了解孩子是否有生理上的狀況,設法排除;如果排除後仍有情緒,則比較會用安撫、陪伴、轉移注意力/情緒的方式來協助小寶寶安定下來。一方面可以建立寶寶和父母親親密的親子關係、信任感,一方面也讓寶寶對於外界環境有較好的安全感。

一歲半到三歲期間,正是孩子會自己走、跑,也能夠運用語言表達需求和感受的年紀。這個階段的孩子正是學習社會規範的時候,從日常生活中每一件「你要」、「你不可以」,孩子正在學習每件應該做和不能做的事情。所以這個階段中,多鼓勵孩子為自己做一些自理的小事,培養自發的習慣,就是在為未來孩子的自我管理打下好的基礎。但這段期間的孩子也因為主見越來越強,因此情緒特別不穩定,可以說是人生的第一個叛逆期。因此當面對這個階段的孩子,父母親可以參考以下原則:(1)維持溫和而堅定的教養態度;(2)父母得先保持冷靜;(3)在平時多觀察及注意孩子的情緒;(4)同理及接納孩子的情緒,協助他/她表達出來。

接著在三歲到六歲的階段,許多孩子開始上幼稚園,進入團體生活中學習。隨著孩子的認知能力和生活經驗增長,在教導上可以再加入「條件交換」的概念,也就是讓孩子知道要先完成被要求的事,才可以做想要做的事。幾乎每個人都希望作輕鬆、開心的事,但讓孩子在平時就習慣先苦後樂,不但可以練習延宕滿足、增強自我控制能力,也能夠讓孩子在辛苦之後得到樂趣,增加未來主動去達成的動機。同時有些老師和家長也會在這個階段,運用「記點系統」的方式,讓小朋友用收集貼紙/蓋章等方式,在一段時間中維持某個好習慣,這樣進階版的條件交換方式,對於培養孩子的榮譽心,增加成就感和執行的興趣,都很有幫助的。

所以如果您是學齡前孩子的父母親,千萬別忘記在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務,多讓孩子參與,鼓勵他們自己完成,就是培養對孩子一生受用無窮的自我管理能力喔!


以上資料引用:台大醫網  臨床心理中心臨床心理師 楊孟儒